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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镇级绩效考核制度在实践中碰到的问题
部分考核项目责任难界定。如出现越级上访,除了书记和驻片领导扣分外,镇长、党群书记、分管信访领导该不该扣分,难以把握;再如没有实行村账镇管,除了书记和驻片领导扣分外,镇长、党群书记、组织委员、分管农村工作领导要扣谁的分,难以把握,奖扣分对象存在主观性。
部分考核项目分值定量不够合理。如规定完成税收任务每少一个百分点扣5分,超一个百分点奖2分,奖扣分值过高过重,少一个百分点的分值相当于一项工作受省级通报表彰分值,超一个百分点的分值相当于一项工作受县级通报表彰分值,且奖、扣分项没有设上下底线,拉分较大,易造成“一俊遮百丑,一丑淹百俊”现象。
奖扣分项目设置不够均衡、全面。奖项集中在经济指标上,其他方面工作没有相应的奖分项目,分管到经济以外工作的人员只有责任,没有奖励,考核的公正性难以体现。再如,学校建设、社保扩面征收、“三个新增100”是去年工作的硬任务,奖扣分项目中没有对应项目,考核组只能按未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每项扣2分,受区通报表彰每项奖2分处理,奖扣分值太低,无法体现工作的重要性。
部分考核资料认定难。由于缺乏平时考核,年终考核没有基础,有相当部分项目考核组只能以基层提供的资料及情况为依据进行认定,一方面是客观性、准确性难以保证,另一方面也弱化了考核促进工作的功能弱化。另外,部分考核资料因主客观原因,认定困难,如考核的时间是在新年的一、二月份,但有部分上级表彰要到三月份才能进行,已经上报的表彰项目该不该认定难以把握。
考核的结果及运用规定不够科学。如该区有一名街道党工委成员去年因犯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规定考核后,该成员最后得分为86.5分,绩效考核为称职等次。根据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等次作为年度考核等次”规定,该成员的年度考核应为称职等次,但却与中组部组通字[1998]19号文中“受党内严警告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规定相抵触。绩效考核办法规定书记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的列为副处级后备干部,连续5年确定为优秀的提拔使用或给予副处级待遇;镇长、主任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的列为书记后备人选。而班子成员却没有同类激励性规定。
完善镇级绩效考核制度的建议
(一)设计更加科学规范的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科学性。
明确奖扣分对象。针对现行办法考核内容责任难界定问题,应将有关项目责任明确到人。如:出现越级上访的,扣分对象明确为书记、镇长、党群书记、分管信访领导、驻片领导;没有实行村帐镇管的,扣分对象明确为书记、镇长、党群书记、组织委员、分管农村工作领导、驻片领导,提高考核的可操作性,减少主观性。
合理设定分值。分值设置情况从某种意义上体现了工作的重要程度,是考核指标体系的重点和难点,对公正评价政绩起到二次导向作用。针对现行办法部分考核内容分值定量不够合理的问题,应作相应的调整。第一,调整部分项目的奖扣分数。各考核项目可按工作重要程度分类,设定不同分值,在充分体现工作主次的同时,兼顾各项目的公平、可比原则。个别指标要设定奖扣分底线,防止因某项指标而影响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如完成税收任务条款可修改为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10分,超一个百分点奖1分,最多奖10分。第二,适当增加其他奖分项目。现行奖分指标设置充分体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主题,符合中央精神,但乡镇作为最基层一级政府,工作面广,应适当增加其他方面奖分项目,增补个人受上级表彰的奖分规定,使考核内容更趋公平、合理。
修改完善部分规定。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修改部分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条款,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其他有关规定,增强制度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参照书记、主任考核结果运用,研究增加班子成员的激励性规定。
授权县级增加奖扣分项目。考核指标应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作相应调整,使之更科学、完善、可行。授权县级可结合地方实际适当增加考核项目,及时将新时期的工作重点和新的工作内容纳入到考核目标中去,使考核内容更加符合实际。
(二)做好平时考核和考核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考核的准确性。加大平时考核力度是避免年度考核工作走向虚化、考核功能走向弱化的有效途径。搞好平时考核必须抓好以下环节: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如建立月(季)工作实绩考核登记制度、日常考评登记制度、个人能力素质登记制度等,使平时考核用科学规范的制度得以保证。二是要注重平时考核资料的备案登记。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工作台帐、个人工作实绩档案及平时考核手册等,及时收集、整理、记载、汇总考核备案资料,为年度考核提供全面、可靠、准确的依据。
考核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培养一支掌握政策,熟悉业务的考核队伍是做好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因此,要建立考核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三)加强上下配合协调,营造考核工作高效运行的良好环境。绩效考核工作是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考核工作要得以高效运行,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共同配合。当前,应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加强。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明确分管人员及协管人员工作目标责任,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规范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为实施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上下联运,密切配合。量化考核50多项内容中有30多项需要由县(市、区)直部门提供资料,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台帐制度,及时跟进,全面掌握基层情况,确保提供的情况客观、准确。
抓准时机,顺利推进。上级机关有关年度表彰尽量在2月份前完成,解决奖项认定难问题,使考核工作能如期顺利完成。
(作者单位:中共揭阳试验区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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